【摘要】本實用新型是一種軸架結構,其包含:一固定件,固定件套設有一第一固定片;一第一耐磨墊片,第一耐磨墊片設有至少一個勾件與數個貫穿孔,貫穿孔分布在不同圓周,勾件設置在支撐架的溝槽;一支撐架,支撐架設有至少兩個溝槽;一第二耐磨墊片設有至少一
【摘要】 本發明是一種具麥克風的耳機結構,設有一殼體,其內設有一喇叭,該喇叭在接收到一音源信號時,可播放出對應的聲音,該殼體的一端是固定蓋合有一蓋體,該蓋體內設有一壓電式麥克風,該壓電式麥克風與該喇叭間設有一隔音組件,該隔音組件的大小可使該喇叭所產生的聲音經由其周圍傳遞到該蓋體外,并吸收掉傳送至該壓電式麥克風的音頻震動,令該喇叭所產生的聲音不致干擾該壓電式麥克風接收外界聲音的效果,使得該耳機結構兼具播放聲音及接收音頻的功能。。 【專利類型】發明申請 【申請人】黃昆棣; 嘩榮企業有限公司 【申請人類型】企業,個人 【申請人地址】臺灣省桃園縣蘆竹鄉羊稠村6鄰中山路10之1號8樓 【申請人地區】中國 【申請人城市】臺灣省 【申請號】CN200610087014.7 【申請日】2006-06-08 【申請年份】2006 【公開公告號】CN101087484A 【公開公告日】2007-12-12 【公開公告年份】2007 【IPC分類號】H04R1/10; H04R1/08 【發明人】黃昆棣 【主權項內容】1、一種具麥克風的耳機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殼體,其內設有一喇叭; 一蓋體,是固定蓋合在該殼體的一端上,其形狀是在該耳 機結構置入人體耳部時可貼附在耳骨上; 一壓電式麥克風,是設在該蓋體內; 一隔音組件,是設在該壓電式麥克風與該喇叭間,該隔音 組件的直徑是大于該壓電式麥克風的直徑,但小于該喇叭的直 徑。 【當前權利人】黃昆棣; 嘩榮企業有限公司 【當前專利權人地址】臺灣省桃園縣蘆竹鄉羊稠村6鄰中山路10之1號8樓; 【被引證次數】9 【被他引次數】9.0 【家族被引證次數】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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