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種包裝組體,是容置在一外箱內(nèi),包含一底板單元、一側板單元及一隔板單元。該底板單元具有至少一底板。該側板單元具有與該底板界定出一容納空間的至少一前側板與至少一后側板,及一左側板與一右側板,該容納空間是可容納一物體,該前、后、左、右側
【摘要】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踩踏運動器,主要具有一本 體,在本體的前、后各架設一曲軸,該等曲軸的二端皆與本體 接設,并在該等曲軸的曲折部分別設有一踏板,使每一踏板連 接前、后曲軸的相同部位;使用者將雙腳放置在該等踏板上作 踩踏動作時,即可使踏板與曲軸共同作旋轉動作,該本體的前 端更可設置供使用者握持的扶手,及于后端向上延伸而結合一 后座,供使用者坐在后座上進行踩踏;故藉由前后雙曲軸同時 轉動的作用,可達到運動健身兼具娛樂效果之功效。 【專利類型】實用新型 【申請人】亞倫; 楊媄婷 【申請人類型】個人 【申請人地址】臺灣嘉義縣水上鄉(xiāng)柳鄉(xiāng)村柳林路201號 【申請人地區(qū)】中國 【申請人城市】臺灣省 【申請?zhí)枴緾N200620113235.2 【申請日】2006-04-28 【申請年份】2006 【公開公告號】CN2905127Y 【公開公告日】2007-05-30 【公開公告年份】2007 【授權公告號】CN2905127Y 【授權公告日】2007-05-30 【授權公告年份】2007.0 【發(fā)明人】亞倫; 楊媄婷 【主權項內(nèi)容】1、一種踩踏運動器,其特征在于:該運動器具有一本體,該本體的前后 各架設一曲軸,曲軸的二端皆與本體接設,并在曲軸的曲折部位分別設有一踏 板,使每一踏板連接前、后曲軸的相同部位。 【當前權利人】亞倫; 楊媄婷 【當前專利權人地址】臺灣嘉義縣水上鄉(xiāng)柳鄉(xiāng)村柳林路201號; 【被引證次數(shù)】TRUE 【家族被引證次數(shù)】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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